1
流程
1、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
2、報消防部門審批
3、出審核意見
4、按審核意見修改圖紙
5、重新報審
6、出同意施工意見
7、審核原件報建設單位存檔
8、工程施工
9、調試
10、竣工移交甲方
11、專業單位檢測
12、出檢測報告
13、報審核單位驗收
14、現場驗收
15、出合格意見
16、開業前消防檢查
17、出同意開業意見
18、開業
2
設計圖紙
1.設計說明書
1)工程設計依據
2)建筑規模和設計規范
3)總指標
4)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情況。
5)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2.總平面
1)區域平面圖
2)總平面圖
3.建筑、結構
1)平面圖 2)立面圖 3)剖面圖
4.建筑電氣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圖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各層報警系統設置平面圖
3)消防電源、配電線路及電氣裝置
5.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1)消防給水總平面圖
2)各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
3)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平面圖
4)其他滅火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
6.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
1)鍋爐房設備平面布置圖
2)其他動力站房平面布置圖
7.裝修專業設計圖紙
1)平面圖
2)立面圖
3)剖面圖
3
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可證明文件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5.消防設計文件
1)消防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關消防性能要求的構件、建筑材料表,******反映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設計內容。
2)消防設計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編制排:
5.2.1:封面:項目名稱、設計單位、日期
5.2.2:扉頁: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并經過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5.2.3設計文件目錄
5.2.4設計說明書
6.配套費復印件
有建設單位到政務審批中心財務政局窗口繳納消防設施配套費領取收據,憑此收據到財政局領取正規發票。
4
施工
1.有建設單位組織各施工單位技術人員進行圖紙會審,有設計院進行設計交底
2.各專業進行施工,施工資料跟進,工程安裝完成,系統調試
3.工程竣工,甲方驗收
4.各專業施工資料歸檔
5.各專業編制施工圖紙
5
竣工移交
工程竣工后,由建設單位、使用單位、施工單位對現場安裝設備進行清點,清點無誤后,三方在移交單上簽字、蓋章。
6
專業檢測單位檢測
1.檢測內容包括消防設施檢測和電氣檢測,由建設單位檢測費用
2.檢測不合格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出具合格報告
7
申報消防驗收應提供以下材料
1.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提供給建委的完工資料:報檔案館的全套)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有消防性能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上述材料由專業部門檢測,費用由送檢材料相關單位繳納)
5.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7.火災公共責任險(人保,公眾聚集場所)
8.消防設施配套費復印件
9.消防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10.檢驗記錄
11.竣工圖紙(加蓋竣工章)
12.建設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8
開業消防檢查意見
開業消防檢查意見由工程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門出具。